大陆自然人/法人
境外自然人/法人
受通时间: 1周
注册周期: 6-8个月
有效期: 10年
已在美国使用
申请时需同时提交使用证明及首次在美国使用日期。
意向使用
待该商标通过审查公告后,自下发核准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提交商标在美国使用的证明。
本国已注册
商标图案,地址,信息必须同国内注册成功的商标一致,类别范围必须含于国内注册范围内。
准备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
商标审核
商标公告
下发证书
美国商标注册信息表
(含申请人信息、商品或服务之项目)
申请人资质文件
清晰的商标图样
欧洲律师
主要负责欧洲地区的商标、专利的申请与案件处理
东南亚律师
精通东南亚的知识产权法,主要负责商标的复审与异议案件撰写
美国律师
从事知产行业近20年,精通美国与加拿大知识产权法
中东律师
主要负责阿联酋、沙特等国家的商标与专利案件资料与处理
非洲律师
对非洲各个国家的商标法以及专利法颇有研究,专业处理各类维权案件
南美律师
从事知产行业16年,熟悉南美各个国家的商标与专利的流程及资料
德国律师
欧洲专利代理律师,主要负责欧洲发明专利的资料与案件审理
澳大利亚律师
从事知产行业10年,专业办理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商标与专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