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颜色商标,它是如何审查的?
颜色商标是一个汉语词语,是指其本身不需任何具体的文字和图像,而是颜色及颜色组合构成的商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颜色商标很难起到商标应具备的识别作用,在我国的申请量极少。
颜色商标的审查条件:颜色商标分为单色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我国《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相关解释中将颜色组合商标界定为“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
故名思议,颜色组合商标只保护颜色的组合这一商标构成要素。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合而成的商标,不仅可以给人以美感,而且经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具备了较强的显著性,能够起到表示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今天来看一看这个颜色商标
这个公司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申请驳回复审。商标局复审决定依然驳回。
通俗来讲:这个商标,要素太简单了,消费者根本不会把它当个商标对待,它发挥不了商标的作用。
一句话:这个商标,没有个商标的样子!
商标必须具有识别性,这是商标的基本、首要功能,商标就是因要识别商品来源才得以产生的,所以有此功能者方可成为商标。